隆民公告〔〕1号
隆尧县民政局
关于全县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和民政部《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规定,现对我县未按规定年检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予以通报公告:
一、社会团体
(一)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年度年检的14家社会团体给予警告并限期整改,责令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县民政局按规定接受补检,否则视为年度“年检不合格”,名单如下:
1、隆尧志愿者服务协会
2、隆尧县香梨协会
3、隆尧县泽阳园农业科技开发协会
4、隆尧县泽畔抬阁协会
5、隆尧县工艺美术协会
6、隆尧县红木协会
7、隆尧县尹村镇志愿者协会
8、隆尧县大张庄乡手工艺老粗布协会
9、隆尧县大张家庄乡健康互助协会
10、隆尧县地坤农产品蔬菜协会
11、隆尧县足球协会
12、隆尧县魏家庄镇新农村综合发展合作协会
13、隆尧县北楼乡周张果品协会
14、河北隆尧第一中学教育发展促进会
(二)对年度、年度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年检的社会团体,拟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下列14家社会团体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县民政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即视为收到。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单位,请在15日内将登记证书、印章交至隆尧县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股,逾期不交,则视为自动作废。
1、隆尧县个体劳动者协会
2、隆尧县私营企业协会
3、隆尧县郭园后周历史文化研究会
4、河北省隆尧县红十字会
5、隆尧县宏信公益救助协会
6、隆尧县维修行业协会
7、隆尧县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
8、隆尧县球迷协会
9、隆尧县食品行业协会
10、隆尧县消费者协会
11、隆尧李氏唐刀研究学会
12、隆尧县见义勇为协会
13、隆尧县京剧协会
14、隆尧县尹村镇绿色富硒蔬菜种植协会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
(一)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年度年检的26家民办非企业单位给予警告并限期整改,责令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县民政局按规定补检,否则视为年度“年检不合格”,名单如下:
1、隆尧县新星学校
2、河北隆尧木木美术馆
3、隆尧县私立育蕾学校
4、隆尧县育英小学
5、隆尧县启明星幼儿园
6、隆尧县成长幼儿园
7、隆尧县育苗幼儿园
8、隆尧县朝阳幼儿园
9、隆尧县华尧益学堂
10、隆尧县彭村剑桥分园
11、隆尧县文昌书院
12、隆尧县固城镇固城村好宝宝幼儿园
13、隆尧县春蕾幼儿园
14、隆尧县私立育德小学
15、隆尧县私立成才小学
16、隆尧县第一私立学校
17、隆尧县启航幼儿园
18、隆尧县智慧树幼儿园
19、隆尧县星火幼儿园
20、隆尧县育才幼儿园
21、隆尧县希望幼儿园
22、隆尧县小博士幼儿园
23、隆尧县艺智幼儿园
24、隆尧县大陆泽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5、隆尧县私立文星学校
26、隆尧县私立育人学校
(二)对年度、年度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年检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拟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下列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即视为收到。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单位,请在15日内将登记证书、印章交至隆尧县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股,逾期不交,则视为自动作废。名单如下:
1、隆尧县森都社区卫生服务站
2、隆尧县莲藕发展服务中心
3、隆尧县义丰村新民居建设服务所
4、隆尧县启明学校
以上特此公告,请各相关单位和主管部门及时督促办理。
-
隆尧县民政局
年9月20日
编辑:贾曼华徐改云审核:曹胜锋董献忠主办:隆尧县融媒体中心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文章已于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