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蓝色文字 (一)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应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见《运河区年选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选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详见选招聘岗位信息表);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非应届的全国普通类高等学校在读学生;
3、运河区所有在岗教师。
(三)不得应聘人员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的其它情形人员,不得应聘。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自6月15日起至6月21日止(17日、18日法定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报名地点运河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实行自律机制。考生从区人社局网站下载《报名表》,填写《诚信承诺书》,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毕业证的,需提供学生证和加盖学校公章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本次招聘不接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表(粘贴好一寸同底版免冠彩照6张)、考务费元,到现场报名缴费。
6月30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到报名地点领取《考试通知单》。
(二)考试
请考生注意: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和任何培训教材。
1、笔试
2、证件审查
3、面试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三)体检
考生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依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有关要求,体检不合格或不按规定体检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政审、档案复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所在学校、街道(乡镇)社区(村)、工作单位进行政审考核。对其档案及相关资格证件进行收集复核,凡出现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聘用
本次招聘实行合同制,由区教文体局组织签订合同。试用期一年,参照同等在编在岗教师标准,落实同等工资福利待遇。录用当年不享受奖励性绩效。
1、每人限报一个学科,不能重复报名。
2、聘用到农村的教师,需在该校服务满5年后方可流动。
招聘详情请长按并识别以下北京专治白癜风的医院有哪家百部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