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隆尧帮大哥成功调解一起重大

年8月9日,巨鹿县西郭城镇焦某某把一封感谢信送到了我县王大哥人民调解工作室。

事情起因还得从6月9日说起:巨鹿县西郭城镇焦某(7岁)被托管到隆尧县某幼儿园。年6月9日,焦某在幼儿园不慎摔伤,事发后该幼儿园园长第一时间医院进行检查救治。经检查,焦某右手第二掌底部骨折,随后园方迅速将到焦医院进行系统治疗。上述情况发生后不久,焦某的父母由于痛子心切,来到幼儿园进行了吵闹,由此引起矛盾进一步升级。遂后,焦某又将该幼儿园起诉至巨鹿县人民法院,因管辖归属,巨鹿县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驳回焦某起诉,并告知焦某可以到隆尧县人民法院申请起诉。后焦某便先行来到我县王大哥人民调解室申请调解,并要求园方赔偿现金元。王大哥人民调解室了解了相关情况后,第一时间派出优秀人民调解员王太明、范顺平、齐存阳到该幼儿园与园长进行了沟通。该园长认为:焦某摔伤后,园方第一时间积极主动对当事人进行了相关检查和救治,已尽到应尽职责,而反观焦某的父母却不问青红皂白,跑到幼儿园进行无礼谩骂,给园方造成严重伤害和恶劣影响,说:“让他们去告吧,园方不再赔偿他们一分钱。”为缓和双方矛盾,调解员从法理情给园方做了深入的分析,说:孩子出了事,哪个当大人的不心疼,文化水平相对较低,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即便做出了过激行为,咱们园方也应予同情和理解;再者,当事人还只有7岁,在幼儿园期间,园方应对其负有全部的监管责任,而不应该推卸责任。通过明法析理、耐心疏导和不懈的努力,调解员让园方暂时接受了调解员的调解建议,但园方在赔偿数额上最多只愿再出元,双方因为赔偿数额与各自预期差距较大,调解又一次陷入了僵局。无奈之下,调解员想法找到了焦某的爷爷并与其沟通,在给焦某爷爷说清了调解的进展情况后,鉴于对骨折程度以及检查诊断的分析,劝导他们和园方共同做出让步,建议索赔元较为合适,而后,调解员通过大量的工作,终于说服焦某爷爷接受了调解员的建议。随后,调解员又马不停蹄赶到幼儿园与园长进行了进一步得沟通,并促成双方达成书面调解协议:幼儿园一次性赔偿焦某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费用共计元,其他事宜一概不再追究。历时两个多月的校园事故赔偿纠纷终于成功化解。来源:隆尧在线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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