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尧县社保局
关于做好企业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
各参保职工、企业及单位主管部门:
为确实保障参保职工利益,进一步理顺办事流程,加强企业养老保险管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企业职工在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时,务必提前两个月到社保局企业档案室申报。对出生日期、参工时间等有异议的应及时补充、完善档案材料。
2、根据冀人社规[]10号文件规定,对到达退休年龄、本人自愿补缴欠费的,从补缴到帐次月起发放养老金,正常退休年龄至补缴到账当月期间不予补发。因此企业职工应当在退休当月前补缴费到帐,才能按正常退休年龄享受退休待遇。
3、企业职工退休审批结果每月在社保大厅进行公示。提交过退休申报手续的职工、企业或单位主管部门应及时查看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及时与社保局沟通。
4、年企业养老待遇已经全面启用社保卡发放,未办理社保卡的职工请尽快网点办理并开通银行功能。
企业养老保险工作事关职工、单位多方利益,社保政策专业性强、连续性强。望参保职工、企业及单位主管部门与社保部门保持好配合,遇到问题及时沟通,共同做好企业养老保险工作。
社保局办档案室待遇
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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